港辉国际
港辉国际 系 集团成员公司,2000年创立于香港。目前办事处已遍布大中华区13个重要城市,专业人员超过200人。服务涵盖:香港及离岸公司注册,企业架构搭建,财务及会计,财税咨询,特许牌照申请,上市公司秘书、新股上市及股票登记、债务托管及受信,财富管理,海外信托和基金会设立,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综合性商务、企业及投资者服务等领域。

作为领先的企业和私募基金客户关键业务专业服务机构,在全球50多个国家/地区设有办事处,拥有9000多名员工,服务实体超过20万家,资产行政管理规模达3950亿美元。客户包括1400家港股上市公司,50%名列《财富》杂志的500强企业及66% PEI 300全球领先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50
办事处
全球50多个国家/地区设有办事处。
9,000+
员工
包括资深的专业领导层和拥有各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
20万+
客户
包括财富杂志全球500强至初创公司等不同规模的企业。
4950亿美元
资产行政管理规模达4950亿美元
1,400+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内地上市
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内地上市的1,400多间公司提供投资者和首次招股等服务。
>50%
《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
为《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中50%的企业提供服务。

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3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外汇登记程序。

境外投资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1.《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委第11号令201831日起施行);

2.《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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